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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提取公积金提示无房的处理方法
根据东莞2016年规定的关于新增物业管理费和装修两种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的通知,公积金提取用来支付物业管理费或装修提取公积金现在已成为现实,但是,针对新实施的公积金提取办法还是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现东莞市政府又出台关于办理物业管理费和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系统反馈无房的处理方法的通知,根据大家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处理讲解,让我们一起来遇到问题时需要怎么处理吧。
:关于办理物业管理费和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系统反馈无房的处理方法的通知
:2016年5月26日
:东莞调整公积金租房提取相关政策,关于新增物业管理费和装修两种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的通知
:需验证房产信息人员名单
一、自有房屋不具备独立产权的住房不能提取公积金
申请人家庭拥有自有房屋,请检查此套房屋性质是否属于小产权房、经营性用房或是未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不具备独立产权的住房,此类房屋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二、签署“非网签”合同需办理房地产权证才能提取公积金
申请人在购房时签署的是“非网签”合同,且目前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此类情况需要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后办理。
三、凡无法通过系统验证可填《需验证房产信息人员名单》发至邮箱:dggjj_ywglk@163.com反馈
申请人在购房时签署的是“非网签”合同且已经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或签署的是“网签”合同,凡无法通过业务系统验证的,请填写《需验证房产信息人员名单》并发至邮箱:dggjj_ywglk@163.com,我们将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物业管理费和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推出以来,我中心密切关注运行情况,针对职工反映在办理物业管理费和装修两种提取类型时,申请人家庭拥有自有房屋但是业务系统提示在本市没有房产无法通过验证办理相关业务问题,我中心及时汇总分析并与市房管部门进行沟通,现将有关情况及处理方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家庭拥有自有房屋,请检查此套房屋性质是否属于小产权房、经营性用房或是未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不具备独立产权的住房,此类房屋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二、申请人在购房时签署的是“非网签”合同,且目前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此类情况请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后办理。
三、申请人在购房时签署的是“非网签”合同且已经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或签署的是“网签”合同,凡无法通过业务系统验证的,请填写《需验证房产信息人员名单》并发至邮箱:dggjj_ywglk@163.com,我们将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如遇到其他问题,可致电12345咨询或反馈。
“非网签”合同与“网签”合同版本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