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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东莞特定门诊续审指引

2021-12-31 14:53:37

为了完善东莞医疗保险特定门诊制度,确保特定门诊参保人按照规定及时享受医保特定门诊待遇,东莞社保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续审工作的通告》。通告对2015年度东莞医保特定门诊续审对象、资料、时间及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2015年度东莞特定门诊续审指引

【续审地点】:镇/街社保经办机构

【续审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769-12333

【相关内容】:2014年度东莞医保特定门诊续审须知

东莞特定门诊续审对象

1、2014年新批复为特定门诊的参保人;

2、需变更选定医药机构等特定门诊信息的参保人;

3、经社保经办机构抽样选取需要办理续审手续的参保人。

【注】:上述人员除外,其他人员无需办理2015年度特定门诊续审手续。

东莞特定门诊续审资料

1、社保卡;

2、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

3、近三个月内的门诊病历复;

4、近期相关检查和化验报告。

【注】:续审对象第1、2点参保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第3点参保人所需资料另行通知。

东莞特定门诊续审方式

方式一:续审对象第1、2点参保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街道社保机构办理续审手续即可。

方式二:续审对象第3点参保人由市社保经办机构确定抽查对象,并统一组织其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查,根据检查结果及相关诊疗资料办理续审。具体办理时间及要求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有关参保人。

【补充说明】:

1、东莞市社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统一批量续审,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原《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仍可继续作为特定门诊就医凭证。

2、免办续审手续的参保人,其2015年度的特定门诊待遇及相关信息,将根据原特定门诊批复及参保缴费情况确定。

3、2014年批复病种为恶性肿瘤的,续审后病种统一变更为恶性肿瘤。需再行门诊放、化疗治疗的,可凭2015年1月1日后的有关诊治资料到任一镇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咨询回复专区】

一、今年被查出患有尿毒症,成功申请特定门诊。听说要进行特定门诊续审是吗什么时候

【回复】:是的,2014年新批复为特定门诊的参保人需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进行特定门诊续审。

二、12年1月开始使用特定门诊系统性红斑狼疮,去年是社保局直接续审,不需要去社保局办理手续及替换特定门诊卡片。今年是否需要办理续审手续还是和去年一样社保局会直接续审

【回复】:根据东莞社保局最新通知规定,2015年度东莞医保特定门诊对象如下:1、2014年新批复为特定门诊的参保人;2、需变更选定医药机构等特定门诊信息的参保人;3、经社保经办机构抽样选取需要办理续审手续的参保人。因此如不属于上述三种对象则无需办理特定门诊续审手续。

三、去年成功申请特定门诊,但现在打算变更门诊选定机构,这种情况需要进行特定门诊续审吗如何办理办理有时间限制吗

【回复】:需要,参保人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持《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原件、近三个月内的门诊病历复印件、近期相关检查和化验报告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等资料到任一镇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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