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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宜春市就业困难人员如何认定?条件是什么?

2022-04-01 10:33:23

  宜春市就业困难人员如何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予以批准/立案的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我省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城市低保家庭,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二)不予以批准/立案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条件,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1、由申请人编写的资料按A4规格纸张打印;

  2、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填写清晰、明了,与实际情况一致;

  3、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应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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