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长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等热点问题解读
2026-01-22 16:30:30
近日,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发布通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那么,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如何扩展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就市民关心的问题,相关部门进行了解读。
政策内容
1.2019年12月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受60日限制
自2019年12月起,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取消60日申领时限限制。
2.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3.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实际缴费记录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210.40元/月;实际缴费记录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56.50元/月。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本月已于7月15日发放到位。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领享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失业人员不再具备领取失业补助金的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