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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己就不愿意上社保,员工自己不想上社保怎么办

2026-01-01 09:26:36

1. 员工自己不想上社保怎么办

这个没办法讲,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工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就算你主动放弃社会保险的福利,劳动部门也会追究单位的责任,不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单位会承担很大的用工风险,所以只要是正规的单位,都会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2. 不想入社保了,应该怎么办

不挂靠单位交社保,这种想法是正确的,因为现在是不允许通过挂靠方式在单位交社保的。

因为你已经有社保账户了,所以想继续交社保的话,可以转到社会上,以灵活就业的方式缴纳社保,这种方式缴纳社保可以选择性的缴纳,比如可以只缴纳收养老保险,也可以直只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或者选择缴纳医疗和养老保险都缴纳。

3. 员工自己不想交社保

可以退,但是等待的时间有点长,需要达到退休年龄之前才能办理。社保法第十四条有这么一句话,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就是这么简单一句话,把缴纳了养老保险后又想退保的大门给关上了。

4. 员工自己不想买社保怎么办

辞职之后可以把社保转为居民社保,去当地社保局办理个人缴纳社保。个人身份的缴费只涉及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没有其他三险(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1、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来讲,缴费年限都是通过累计来确定的。

2、如果辞职期间不想补缴,等过两年再找到工作单位,再办理社保续接,这个年限也是累计计算的。但是中间发生的间断,会影响到将来养老金的高低。  查询社保卡方式:1、社保中心查询。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5. 员工自愿不上社保

人社部: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也将担责!网友:被自愿!

你是否遇到过公司不给你交社保、还让你签“自愿放弃社保协议”的经历?

入职第二天,公司HR(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就会找你签“职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从而表明是员工自己主动、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员工不愿社会保险个人应承担),并不是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导致公司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试用期间,公司完全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五险);还有一种是,公司正式员工(转正后)自愿放弃社保后,公司以现金的形式,给员工补贴一部分钱!

现在,再也不用担心公司不给我们交社保了!

相关主管部门表示:即便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用人单位)也不能因此免责!

上述相关主管部门(人社部)在接受官媒(中国新闻网)的报道时,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该按时、按量(足额)给员工缴纳社保(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公司和员工的权利,也是义务;

该主管部门还表示:不能因为员工的个人意愿(尤其是公司意愿),就可以想不交就不交(不能免除),否则公司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上述消息一经发出,立刻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其中,大部分网友都表示:被自愿!

同时,还有网友评论表示:希望我的Boss(老板)也可以看到,希望我们也能足额交社保,但公司不愿意,还说是为了让我们拿到手的工资能多一些,要是真的为我们着想,你到是涨工资啊!

不过,有一位网友评论表示:其实很多在工厂工作的普工,都不愿意缴纳社保,但工厂规定必须交社保!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很多城市的“限购”政策,都和社保挂钩(一般需要缴纳一定年限的社保)!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全国的那些“限购”城市,对社保有什么样的要求?

北京本地户口“限购”1套,外地户口需提供连续5年(含)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上海和北京一样,非本地户口也需要提供连续5年及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广州本地户口“限购”2套,外地户口购买首套房,需提供连续缴纳3年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深圳本地户口家庭“限购”2套、单身限购”1套,外地户口需提供连续5年及以上(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社保(或个税)证明;

厦门本地户口“限购”和深圳一样,外地户口需提供连续2年(购房之日前3年内)社保(或个税)证明;

杭州本地户口“限购”2套,外地户口需提供连续2年(此前为1年)以上(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社保(或个税)证明;

南京本地户口“限购”2套,外地户口购买首套房,需提供累计1年及以上(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社保(或个税)证明;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限购”的城市早已超过50个!

本文由“我家住楼房”原创(作者:刀柄老爹),欢迎关注,带你一起长知识!

6. 员工自己不想缴纳社保怎么办

社保不能退

一些人参加了一段时间的社保,个人觉得参保不划算,因此想退保。但是,个人是不可以无缘无故退保的。社保缴费形成的待遇

我们进行社保缴费,实际上是缴纳的多种保险。如果在企业参保的话,应当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

即使是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不同的保险对应着不同的待遇。

比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除了个人账户待遇以外,还有住院报销和门诊报销等待遇。不能说我们参加十几年之后不得病,个人申请退保,就把所有的保险费退回吧?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到达退休年龄时形成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60岁退休是139个月。也就是退休后每月领取一部分,直到领完为止,领完以后国家会予以补贴,保证大家的养老金待遇不变。

企业缴纳的部分进入统筹账户,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每年增加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丧葬费、抚恤金、一次性救济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完后的补贴等待遇。这部分基本上都是当年花完,是我们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要求缴纳,也跟职工个人没有关系。

社会保险的销户

实际上,按照国家规定,社会保险有一个可以销户的制度。社会保险销户,销除的是的是个人账户,只会返还个人账户的余额。

能够办理个人账户销户的条件有两个:

第一,参保人死亡。参保人的个人账户算是个人财产,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第二,如果是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可以在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储蓄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这个情况实际上必须在享受养老金待遇之前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如果享受了养老金,那么也是不能办理养老金个人账户销户手续的。

为什么养老保险一般不能销户?

养老保险,主要是对我们参保人员的一种社会保障的承诺。只要参加了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后就可以领取一定的养老金待遇。

我们国家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养老保险,能够确保每人都能够到达退休年龄时有养老金待遇可以享受。个人缴纳的部分都是自己的储存额,为自己老了之后的打算,都能够提升养老金。

所以,社保是不可以随便退保的。

7. 员工就是不想交社保怎么办

公司不给职员买社保是犯法的,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企业要是不交社保的,就要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企业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你需要准备这些资料,资料不齐劳动局会让你去准备好二次提交。记得态度好一点

一、提交申请书(申请书格式搜索一下就有了):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这里我当时提供的是聊天记录和同事合照,打卡记录拿不到,然后有个同事是我的证明人)

4.申请仲裁的日期。

5.文件内要说明赔偿事宜,金额,在职时间等等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这里一般情况三五天就有消息了递交了资料回家等着就行一定要担保自己的手机畅通,留的地址是自己的,因为那边会给你寄过来一张开庭的书面文件。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这个步骤里面很简单,没有什么上庭这么麻烦的操作你甚至不需要律师,假如自己没把握可以找律师但是没必要因为是对方犯错在先。)

五、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劳务派遣适用的法律风险

目前,很多企业假借劳务派遣,将已在本单位工作多年的员工委托给劳务派遣单位,逃避企业责任,而这些所谓派遣员工实际还是从事原来的工作,只不过不是与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实际上这是一种规避法律的行为,同样存在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而大多数企业的劳务派遣员工,从事的是主营业务的正常工作。

关于什么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做出规定。就此问题,全国人大法工委已向劳动部做出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需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作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反企业用工超过六个月的岗位需用企业正式员工。因而,企业在选择劳务派遣用工时,应慎重考虑其招聘职位的性质,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适合从外单位派遣劳务。在短期合同试用期短,长期合同有难以判断其是否适应用人单位工作情况下,可以考虑劳务派遣方式。这样在劳务派遣期,用人单位觉得合适可以签订长期的合同;如果不合适,可以退回派遣单位,由派遣单位自行安排。

有什么不懂的千万要去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永远都是正义的希望能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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