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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补缴社保条件,湖北补缴社保条件是什么
1. 湖北补缴社保条件是什么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以前没有缴纳过社保,想要一次性补缴15年的社保,这是不允许的。
第二种情况是,到了55岁,社保未缴满15年是可以进行补缴的。
2021年确定补缴社保。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参保人累计缴纳社保15年以上。不满15年的话,假如所在地不允许补缴社保,只能申请每月延期缴纳15年以上,或者转为城乡居民社保。
2. 2020湖北社保补缴截止
一、关于补缴对象的补充规定
属于本办法补缴范围内的单位,其从本市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至单位参保前的退休人员,在随同单位参保时适用本办法;本市已参保单位的未参保退休人员,在补办参保及退休手续时适用本办法。
二、关于补缴办法的补充规定
(一)原国有、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固定职工和退休人员,从本市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开始至实行统帐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或退休前)的时间,由企业按规定补缴历年的积累额;本市实行统帐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至参保前(或退休前)的时间,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补缴历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补缴积累额的缴费基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按照企业参保后的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的比例分别确定:比例为30%以内的,按照3%确定;比例为30%至40%以内的,按照4%确定;比例为40%及其以上的,按照5%确定。本市已参保单位的未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补办参保手续时,缴费比例统一按5%确定。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原则上按照历年企业及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如果历年企业及本人实际工资总额低于实际补缴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经单位及个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可按实际补缴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二)按本办法规定补缴后,原国有、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固定职工和退休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凡未按规定补缴的,则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原合同制工人招收为合同制工人前在本单位从事临时工的时间,应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龄鉴证后方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凡未参加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和未按规定补缴以及未办理工龄鉴证的,则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三)对单位参保时已退休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应重新核定其退休条件和基本养老金待遇,在单位参保及补缴后方可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以前的不补发。
3. 湖北可以补交社保吗
退休以前买过社会保的,到退休时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上社保。
如果你现在还没有买社保的可以带上身份证去社保局马上开户,并且每月交上社保,等到退休时就可以补缴不足十五年的社保费用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你现在已经超过了退休年龄,那就没办法了补缴社保了!
4. 湖北社保补缴规定
不可以。
不允许一次性补缴,按照社保法的相关规定,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假设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可以逐年延长缴费,最高可以延长5年,延长5年后依然不满15年的,在2011年7月1日社保法出台之前有过缴费记录的才可以一次性补缴至15年。而“从来没交过养老保险”说明在此时间点(2011年7月1)之前没有缴费记录,自然不能延长缴,只能逐年缴费,到缴满15年时已经73岁了,而平均寿命是77岁,能否“回本”13万多的缴费费用还要打个问号。
5. 湖北省医保退休补缴规定
如用人单位已履行缴费义务,缴纳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
从2016年1月1日起,武汉对职工医保补缴政策进行了调整——缴费年限未达到武汉市规定标准的,可选择一次性缴费补足缴费年限,也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如用人单位已履行缴费义务,缴纳费用或由职工个人承担。
武汉市规定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标准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如果用人单位在职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职工医保缴费义务导致缴费年限未达标的,单位应为职工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弥补缴费年限;
如用人单位已履行缴费义务,但职工缴费年限仍未达标,职工可选择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足缴费年限,以在退休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也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履行了缴费义务,职工选择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补足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可自愿为职工一次性缴纳,否则由职工自主承担,社保经办机构不得强制用人单位缴纳。
扩展资料:
职工医保补缴计算方法:
职工退休时,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都未达到规定标准,职工选择补缴费用以享受退休后职工医保待遇的,则先补缴费用以补足实际缴费年限,并将补足的实际缴费年限计入缴费年限。
一次性补缴计算公式为“缴费金额=年度缴费标准×应补足的缴费年限”。上述公式中,年度缴费标准为补缴费用时上年度武汉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应补足的缴费年限中不足一年的月份折算成年,并保留两位小数。
在个人窗口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在个人窗口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参保的人员),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都未达到规定标准,也按此公式补足缴费年限。
参考资料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职工医保补缴政策调整—缴费年限不足将
6. 湖北补缴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可以补交的,大多数地区都允许一次性补交,也允许在办理退休时,一次性补交。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前在部分地区是允许一次性补交的,但自从2018年1月1日起,就取消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交政策;
3、若因为员工在职期间,企业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这不是职工个人的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补交的,用户可以向原单位提出申请,请单位补办,之后根据个人情况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去选择适合自己的缴纳档次缴纳社保费。
7. 湖北省社保补缴新政策
社保续保不需要任何材料,你拿着你的身份证去社保局继续缴纳社保就行。社保断交以后的补交需要手续。
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带上公章,去那现填表四表五,工作人员一般会告诉你缴费比例,照基数乘就行了。表五是不能修改的,要注意。表四一式两份,表五一式三份。到时再选择缴款方式托收、现金还是支票。扩展资料:社保补缴的条件:首先需要在退休年龄之前。一般男性是60岁以下,女性是50岁之前。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8. 湖北社保补缴截止时间
为做好省直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申报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基数标准
省直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233元,按照60%、70%、80%、90%、100%、150%、200%、250%、300%设定为九个档次,省直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档次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缴费时间
2021社保年度内。
对于缴纳2020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且自愿暂缓缴费的,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补缴。
三、缴费方式
省直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申报缴费业务:
(一)现场办理。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到武汉市邮储银行各营业网点,选择缴费档次,进行实时缴费或签订批扣协议。对2019年9月23日以后已在武汉市邮储银行网点签订了批扣协议的,如不变更缴费档次或办理实时缴费,仍继续按原批扣协议执行。
(二)网上办理。参保人员注册开通邮储银行手机银行功能,通过邮储银行手机银行APP,办理选择缴费档次实时缴费。操作步骤如下:
下载邮储手机→银行APP→全部→生活→生活缴费→社保医保→缴费内容(选择省直养老金)→缴费委托单位(选择国家税务湖北省税务第三税务分局)→缴费号码(输入身份证号码)→起始年月(例如:202107)→终止年月(例如:202206)→核定编号(不填)→点击下一步→选择缴费档次(例如:60%为第一档,依次类推)→确认缴费金额→确认输入交易密码即可办理成功。
9. 湖北社保政策
湖北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肯定要上调。主要是。根据历年社保费缴纳情况,每年都是在上涨,二是整体的社会平均工资也在不断提高。社保费基数是以社会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三是,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上调需要在职人员交社保提供资金来源。所以。估计2023年社保基数会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