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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计算表,成都社保缴费标准表

2024-07-09 10:40:05

1. 2018年成都社保缴费标准表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193元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6445元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9%(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个人缴纳比例8%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3067元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333元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比例2%。

3、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需缴纳。

三、失业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0.4%。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0.0%五、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 成都市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

由于各地的缴费基数不同,自己需要交多少钱也就不一样。如成都的个人社保缴费就有4个档可以选择。选择不同的档次,所需要缴纳的钱也就不一样。

成都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度市平工资80%执行;缴费标准为每月缴纳388.46元。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40%一档每月为438.6元,60%一档每月为658元,80%一档每月缴纳877.2元,100%一档每月缴纳1096.4元。

3. 2017年成都社保缴费标准

1997年社保缴费基

缴费基数:最低为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最高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缴费比例:在缴费基数的基础上收缴的比率!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企保),单位缴纳20%(各地标准不同),个人缴纳8%。

4. 成都市社保缴费金额

一、缴费基数

  (一)、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养老保险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计算下限,其他险种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计算下限) (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2966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236元

  (二)、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三)、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计算上限)(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16179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6179元

  二、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8%

  ②失业保险:0.4%

  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

  ④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

  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不缴纳

  ⑥合计:10.4%

  三、缴费金额

  那么这里有好几种情况:

  (一)第一种情况,假如你实际工资为2500元,低于2966元和3236元,那么基本养老保险基数按照2966元来算,其他保险按照基数3236来算:

  个人要交:养老保险(2966×8%)+失业保险(3236×0.4%)+医保(3236×2%)

  即:237.28+12.944+64.72=314.944元

  

  (二)第二种情况,假如你实际工资为3000元,高于2966元,低于3236元,那么基本养老保险基数按照3000元来算,其他保险按照基数3236来算:

  个人要交:养老保险(3000×8%)+失业保险(3236×0.4%)+医保(3236×2%)

  即:237.28+12.944+64.72=314.944元

  

  (三)第三种情况,假如你实际工资为5000元,高于2966元和3236元,低于16179元,那么社保缴费基数就按照实际工资5000元来计算:

  个人要交:养老保险(5000×8%)+失业保险(5000×0.4%)+医保(5000×2%)

  即:400+20+100=520元

  

  (四)第四种情况,假如你实际工资为17000元,高于16179元,那么社保缴费基数就按照16179元来计算:

  个人要交:养老保险(16179×8%)+失业保险(16179×0.4%)+医保(16179×2%)

  即:1294.32+64.716+323.58=1682.616元

  

5. 2018年成都社保缴费标准表图片

成都五险一金的缴纳标准:

1、公积金缴存比例: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他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6%。

2、社保缴纳比例:成都社会保险险种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身份不同,参保比例不同。同时每个参保险种缴费比例不同。

具体如下:

1.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4、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6、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7、工伤保险: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

8、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6. 成都市2019社保缴费标准表

2021年成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标准

暂时按2019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69267元计算:

养老保险:

55%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为635.00

60%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为692.60

80%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为923.60

100%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为1154.40

150%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为1731.60

200%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为2309.00

250%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为2886.20

300%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为3463.40

基本医疗+大病互助(8.9%+0.6%):

缴费金额:438.71(411+27.71)

注: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230.88元/月(不划入个人账户,不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46.18元/月。(2015年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加个体生育保险。)

7. 2018年成都社保缴费标准表怎么查询

成都2021年社保缴费标准基数及比例一览表

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630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16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726元/月。

具体缴费档次如下↓

2021年成都市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6%(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 8% 3416 实际工资收入

失业保险 0.60% 0.40% 3726 实际工资收入

工伤保险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 无 3726 实际工资收入

基本医疗保险 7.5%(含0.6%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2% 3726 实际工资收入

生育保险 0.80% 无 3726 实际工资收入

2021年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互助 合计(元)

缴费档次 缴费金额(元) 缴费金额(元)

55% 683.2 471.96 1155.16

60% 745.2 (442.15+29.81) 1217.16

80% 993.6 1465.56

100% 1242 1713.96

150% 1863 2334.96

200% 2484 2955.96

250% 3105 3576.96

300% 3726 4197.96

8. 2018年成都社保缴费标准表格

1. 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的55%、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2. 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底前可自愿选择补足当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

3. 根据川人社办发〔2021〕8号文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按此标准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4.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初次参保登记业务可通过“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天府市民云APP或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可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保地税务大厅(其中市本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至金牛区税务大厅)办理。

9. 成都最新社保缴费标准

答:2021年底成都社保2022缴费标准: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自2021年1月1日起,2021年缴费基数按下限3416元/月、上限18630元/月执行。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含已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职工)已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

自2021年11月1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缴费基数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执行...

2.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自2021年11月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21年缴费基数按下限3726元/月、上限18630元/月执行(见附件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1月至11月10日间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间有差额的不再进行补差核定。

10. 2018年成都市社保缴费标准

自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实施以来,参保者们最关心的就是社保缴费金额的变化。随着2018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体参保人员的最新缴费标准出台了!3日,成都市人社局对这一最新缴费标准进行了公布。

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首先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Σ(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费比例)

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6%(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12%),个人缴费比例为8%;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6%,个人缴费比例0.4%;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6.5%,个人缴费比例2%;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照行业基准费率,个人不缴纳。

合计起来,单位缴费比例为25%-26.325%,个人(不含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为10.4%。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记者了解到,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697元/月;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以实际工资收入计算;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情况下(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计算上限),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16179元/月。

也就是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费别为2697元/月和16179元/月。

那么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补充)、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呢?

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情况下,缴费标准为3236元/月,而实际工资收入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情况下,缴费基数为16179元/月。

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自2019年5月起,各项社会保险使用上一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64717元核定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2019年1月至4月,用人单位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成都市原规定标准执行。

11. 2018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表

 2021年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标准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区(市)县税务局: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2021年缴费基数按下限3416元/月、上限18630元/月执行。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含已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职工)已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已离职职工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应当由原用人单位重新申报并由用人单位及职工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二)自2021年11月1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缴费基数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底前可自愿选择补足当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按政策规定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补缴。

  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自2021年11月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21年缴费基数按下限3726元/月、上限18630元/月执行(见附件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1月至11月10日间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间有差额的不再进行补差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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