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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银川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相关费用

2024-07-05 09:22:22

2019年伊始,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研究推出了住房公积金便民新举措,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相关费用,为职工办理不动产权证提供支持,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率。

据悉,自1月7日起,银川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自不动产权证办理之日起一年内,凭相关资料,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产权共有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办理不动产权证应承担的税费。

此项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缴存职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积极性,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防控风险的能力,对促进住房消费、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具体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自不动产权证办理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

二、提取范围:本人、产权共有人及配偶。

三、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付办理不动产权证应承担的税费。

四、所需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2.《不动产权证书》;

3.交款发票或有效交款凭据;

4.若提取配偶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结婚证。

五、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手续只需提供原件,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留存电子档案;

2.提取人须携带以下六家银行其中一家的一类储蓄卡办理;

3.非亲属代他人提取公积金的,除提取所需资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授权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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