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社保新政 养老金有这些大变化……
【导读】:6日,记者获悉,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了《江西省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沈冠楠、周再奔、见习记者薛柏武报道:6日,记者获悉,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了《江西省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分11个缴费档次 每3年调整一次
《实施意见》明确,根据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我省实际,确定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实施意见》提出,县政府对65周岁至79周岁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加发不低于3元的基础养老金,80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加发不低于6元的基础养老金,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参保群体的关爱;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待遇时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体现了鼓励长缴多得的导向。
《实施意见》明确,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等11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每3年调整一次。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行选择,鼓励选择高档次缴费。
缴费500元以上至少补贴60元
按照制度设计,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后,政府按照不同缴费档次给予不同缴费补贴,引导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建立多缴多补的机制,形成有效的缴费激励。对于选择300元至500元缴费档次的,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50元,缴费500元补贴60元;对于选择6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在60元基础上分别增加5元财政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每人每年100元。缴费补贴标准为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