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宿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标准
2019年宿州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是一样的。都是职工上一年度1-12月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额,每年调整一次,各地调整时间不一致。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公式: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12。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也就是说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份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是2017年的平均工资;2019年7月到2020年6月的失业缴费基数是2018年的月平均工资。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本市从7月1日起调整当期(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即按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60.58元执行。职工月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16981.74元,下限为3396.35元。
即宿州市失业保险按照3396.35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
2019年宿州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费率0.5%,职工个人缴交0.5%.
2019年宿州市失业保险需缴多少钱
本市从7月1日起(2018年7月-2019年6月)即按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60.58元执行。职工月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16981.74元,下限为3396.35元。失业保险按照3396.35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396.35×0.5%=16.98元;个人:3396.35×0.5%=16.98元
例如:当前小A是省非私营单位的在岗职工职工,如公司是按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60.58元(2018年7月-2019年6月)计算,则小A应缴交失业保险金是2017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60.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