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失业保险金下月提至1080元/月
2024-07-11 14:25:28
近日,汕头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调整汕头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根据文件规定,自5月1日起,汕头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80元,对比原每人每月904元的标准有较大幅度提高。
记者了解到,失业保险金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