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继续发放失业补助金条件 符合这些条件可申领
2024-07-07 12:13:56
日前,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布通知,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做好失业补助金发放有关工作。
据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仍未实现就业或灵活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待遇,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未办理申领手续的,失业补助金不予补发,但受理期内以下三种情形除外:
(一)因患病住院治疗的;
(二)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确有其他合理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