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石家庄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及稳岗返还政策指南
2024-07-07 12:14:37
失业补助金
一、申领条件
1、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2、不再受理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的失业补助金申请;之前已经受理的,可按原政策审核、发放失业补助金。
二、申领时间
即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
三、发放标准
1、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766元/月。
2、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776元/月。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只能申请享受一次,不得与失业保险金同时发放,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四、申领方式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可通过以下线上线下渠道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