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保险的护理假津贴怎么算?
2024-07-11 15:37:17
武汉生育保险的护理假津贴怎么算,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护理假津贴
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其配偶生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天计算。
【公式】:护理假津贴=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产假天数
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及个人结算办法
首次产检费用共185元,在妇幼保健院(站)进行,产后访视共30元,由社区卫生保健院上门完成医院等级项目标准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门诊产前检查515元
(一)、顺产。原定额标准三级医院1800元、二级医院1500元、一级医院1300元调整为: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二)、助娩产。原定额标准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600元调整为: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三)、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原定额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350元、一级医院1100元调整为: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700元、一级医院1400元。
(四)、住院人工流产术。原定额标准三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740元、一级医院600元调整为: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