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调整
:201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调整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公积金管理部
:2013年4月至6月底前完成调整工作
: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
:0752-
:2013年5月23日
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所需资料
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申请表》;
2、《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明细表》;
3、近期三个月内某月份的地方税务专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完税证》和《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复印件各一份;
4、《单位在职人员工薪表》。
注意事项
: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需提供单位的书面申请一份,格式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
调整流程
:申请调整单位根据调整内容按上述所需资料提交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督查科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管理部进行审核。在核定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缴存额后,须告知单位职工,并接受职工监督。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说明
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2年全年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在一个汇缴年度内,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计算
月缴存金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
注
:职工缴存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之和,不得超过2013汇缴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限额。
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说明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981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为7924元。月工资未超过以上限额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以上述限额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