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延期时期
2024-07-07 15:36:45
营口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延期时期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延期收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滞纳金的通知》,对灵活就业人员征收滞纳金规定的时间作出调整,滞纳金收缴的时间将延至2017年9月30日。
进入6月份以来,到市人社局补缴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数量激增。据统计,6月1日至13日,全地区申报补缴人数达到8352人,是去年同期的10余倍,我市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水平也较去年同期大幅提高。
由于工作量大、时间相对集中,市社保局合理设置业务环节,增加补费业务经办窗口及人员,补费窗口由2个增加为4个,业务经办人员由3人增加为6人。同时,为满足灵活就业人员补费需求,方便办理补费业务,提供午休时间及双休日延时服务,确保工作平稳运行。
在此期间,市社保局全面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经办业务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引导服务制、咨询辅导制、延时服务制和“一站式”服务等各项服务制度,积极开通绿色通道等便民措施。同时,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的巡查力度,维护现场秩序,增派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问询服务,引导群众排队,做好人员分流,协调各窗口相互配合,减少群众滞留时间。
目前,根据市人社局的统一部署,灵活就业人员征收滞纳金起始时间将延期至9月30日,参保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缴,以免损害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