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呢
2025-01-04 10:30:49 五学知识网
Q:请问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呢?
A:您好!凡符合下列八种条件之一且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均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
(一)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
(二)持《残疾人证》的居民;
(三)享受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超过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五)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六)退养渔民和被征地人员;
(七)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二女户中,男性年满4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八)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九)军人随军家属和军转干部随调随迁家属。
以上九种就业困难人员若无正当理由,在一年内连续两次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推荐就业的,取消其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政策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