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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2024-07-23 12:58:57

事项名称 长沙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事对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法定期限 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承诺期限
办事条件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申报材料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731-)
窗口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犁头后街16号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南栋204室16 
交通到达线路 乘12路、301路、6路、303路、401路、118路、202路、彭立珊线、109路 到牛耳教育(南阳街口)站 
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业务咨询电话 长沙市立案咨询室(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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