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湖北 湖北独生子女补贴标准新规
最新湖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答案来了!
一、在湖北,哪些人可以领取独生子女奖励?
(一)前提条件
一般需要同时具备2个条件:一是要有湖北省的户籍;二是在2016年1月1日以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一般来说,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就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需要注意的是: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开放了二胎,停止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这以后,即使只生育一个子女,也无法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了。
(二)发放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城镇无业人员、农村居民。
也就是说,无论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还是城镇无业人员、农村居民,只要符合上述申领条件,都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相关待遇。
二、湖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是多少?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至子女满14周岁,每月可领取保健费。
领取标准为:每月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不低于1500元。
2.退休一次性补助金
领取条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以后,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
领取标准:暂未公布。
支付渠道:由单位支付。
3.养老保险
领取条件:农村居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赡养有困难的。
领取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标准,提供养老保险。
4.一次性奖励。
领取条件: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
领取标准:暂未公布。
5.奖励扶助金
领取条件: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领取标准:暂未公布。
6.特别扶助金
领取条件: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
领取标准:暂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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