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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2024-07-25 11:39:03

  2022株洲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株洲用人单位职工在职期间生育、节育等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费用;

  (三)采取除外用避孕工具以外的其他避孕的费用;

  (四)实施绝育、输精管输卵管复通手术的费用;

  (五)治疗因本条第(一)至第(四)项所法规的而产生的并发症的费用。用人单位职工因生育、终止妊娠由施行手术的单位承担并发症医疗费用的除外。

  【株洲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领取条件+标准(男职工+女职工)】

  女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领取条件

  株洲用人单位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领取标准

  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生育保险分娩平均医疗费用,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领取条件

  株洲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领取标准

  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生育保险分娩平均医疗费用的50%,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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