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4-07-21 15:13:45
常宁市失业保险金多少钱一个月?下面同来看看。
据了解,常宁市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由1098元/月调整为1395元/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
①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②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另: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根据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法规、关于衡阳市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方案(衡人社发[2022] 3号)等有关法规,现将我市失业保险金待遇发放标准调整如下:
一、市本级、南岳区、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由1242元/月调整为1395元/月;
二、衡南县、衡阳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由1098元/月调整为1395元/月;
三、本次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调整从2022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