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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社保缴费标准,商丘社保缴费标准最新

2024-07-17 09:51:32

1. 商丘社保缴费标准最新

1、通过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 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

2、通过支付宝缴费。(市民中心→豫事办官方专区→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

3、通过河南税务“网上税务局" APP缴费。

4、通过商丘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缴费。

5、通过多家银行缴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商丘银行)。

6.通过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缴费。

7、微信搜索“微税保"小程序,实名认证后缴费。

2. 商丘市社保

支付宝缴纳非常方便,省内参保用户只需打开支付宝手机客户端。

进入“市民中心”页面,就能找到“自然人社保费缴费”的入口。支付宝实名用户根据实名认证信息,系统就会自动查询相应的社会保障卡号及应缴费金额,核对无误后,点击“缴费”即可完成缴费,整个过程只要1分钟。

另外,还可以勾选“代缴”按钮帮家里的老人和子女缴费,在手机上录入缴纳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可以快速缴费。同时,用户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搜索“豫事办”,进入小程序进行2021年医保缴费。

3. 商丘市2019个人社保缴费金额

申报人员的范围包括:参加商丘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

  据悉,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申报工作,也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大厅进行申报。

  根据要求,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应于4月8日至6月20日完成年度工资收入申报工作,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6月30日前按有关规定封顶保底,确定2022缴费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缴费基数。逾期不报的,2022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将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确定。

4. 商丘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并按政策实行保底封顶。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单位缴费基数的20%。各地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所以缴费基数也是不同的。

5. 商丘社保交多少

缴费基数

  2910元≤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倍≤14550元。

缴费比例

  一、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28%(其中单位20%、个人8%);

  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0.5%、1%、2%,根据单位风险程度来确定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三、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0%(其中单位8%、个人2%);

  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1%,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五、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2%(其中单位1.5%、个人0.5%)。

6. 商丘市社保缴费标准

商丘市医保缴费应群体不同分别按不同渠缴纳,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一般由所在单位按本人工资比例向税务部门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2023年每人每年350元,缴费方式多种,可以在社区或服务中心窗口缴纳,也可以在支付宝查找税务APP线上缴纳,总之,要在规定时间内尽快缴纳,以防遗忘,影响大事。

7. 商丘社保缴费标准最新政策

2021缴费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全省单位职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下限标准暂按5298元/月的300%(15894元/月)、60%(3179元/月)执行。也就是说2021年河南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是5298元每月,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对应的不同档位缴费基数分别为3179元,5298元,10596元;按照20%缴费费率计算,对应的每个月要交的钱分别是635.8元,1059.6元,2119.2元;折算下来年缴费标准分别为7629.6元,12715.2元,24430.4元。

8. 商丘市个人养老保险交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坚持《通知》)。

《明确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照相关规定正常征收。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其中,失业保险费率仍按1%执行;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按原统筹地区基金结余情况区别确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继续执行费率下调20%的政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继续执行费率下调50%的政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低于18个月后停止下调。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全省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925元/月,下限为2745元/月,其中长垣市、邓州市、新蔡县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分别为2657元/月、2693元/月和2555元/月。2021缴费年度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原则上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规定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对在2020年7至12月份自愿缓缴的月度可于2021年12月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按2020缴费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补缴不加收滞纳金。2021年新参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补缴2020年1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费,但不得以事后补缴2020年以前社会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由个人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和社保费征收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参保的合法权益。

参保单位补缴2020年2月至12月期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时,在确定其应缴费额时,可根据费款所属月份、单位类型等具体情况,按照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执行。各地要督促缓缴单位做好缓缴期满后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工作。缓缴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从缓缴期满次月起,纳入正常的欠费管理。因调整参保单位划型类型对其单位缴费部分予以补收的,不计征滞纳金。

9. 河南省商丘市社保缴费基数

商丘养老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1400元、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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