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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12-30 11:51:51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东莞市实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新缴存上限为12%,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职工住房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7934元调整为5519元。

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数据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5%-12%。

2、新开户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缴存比例。

3、存量缴存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统一调整为12%。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职工当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995元,当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5519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不得低于1510元。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计算

一、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工资总额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为依据,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

二、缴存计算

1、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东莞个人住房公积金计算

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相关文件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2016年7月1日起

:2016年7月1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和《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精神,2016年7月1日起,我市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由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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