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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具体操作程序已出台,其中规定异地贷款需要在缴存城市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办理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0769-12329、12345
办理条件
:
1、此业务可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办。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非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2、职工本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证件一致。
办理所需资料
: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3、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办理流程
:
1、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2、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如何开具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使用证明
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带着身份证、公积金卡及相关资料进行办理:
1、职工本人办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2、配偶代办:持开具证明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办理;
3、其他人员代办:持开具证明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开具证明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办理。
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要先在缴存地办理还是在贷款地办理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