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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社保缴费比例,西安市社保缴费比例

2024-09-26 15:59:18

1. 西安市社保缴费比例

2022年西安社保缴费标准来了,了解一下吧。

单位缴费

一、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陕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的30%-300%选择

2、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1)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710元的,以19710元作为缴费基数

2)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42元的,以3942元作为缴费基数。

3、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1)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6749元的,以16749元作为缴费基数

2)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

4、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以2020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

5、灵活就业人员: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942元或6570元确定。

6、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陕西省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00988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2412元)

二、缴费比例:

1、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2、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

3、2019年5月--2020年6月期间,西安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

4、养老保险:个人缴8%,单位缴16%

(2)个人缴费

医疗保险缴费

缴费标准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西安市在岗职工的60%或100%确定。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西安银行各网点或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

养老保险缴费

缴费基数:陕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300%选择。

2. 西安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2022

上限标准为18159元,下限标准3632元。2021年11月8号,陕西人社厅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等相关参数的通知》,详见正文。根据统计数据,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53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159元,下限标准3632元。2021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914元。

3. 西安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西安城镇职工社保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最新)

  一、缴费比例:

  1、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2、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

  3、西安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自2020年7月1日起,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费率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32号)规定延续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以基准费率(含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缴费费率)为基础下调50%

4. 2017西安社保缴费标准

  2021西安城镇职工社保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最新)

  一、缴费比例:

  1、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2、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

  3、西安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自2020年7月1日起,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费率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32号)规定延续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以基准费率(含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缴费费率)为基础下调50%

  4、养老保险:个人缴8%,单位缴16%

  二、缴费基数:

  1、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710元的,以19710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42元的,以3942元作为缴费基数。

  2、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6749元的,以16749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

  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以2020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

  灵活就业人员: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942元或6570元确定。

  3、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为陕西省统筹管理

  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53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159元,下限标准36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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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西安市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回答:一、缴费比例:

  1、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2、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

  3、西安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自2020年7月1日起,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费率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32号)规定延续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以基准费率(含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缴费费率)为基础下调50%

6. 西安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2021

2021年西安社保缴费明细

一、缴费比例:

1、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2、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

3、西安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自2020年7月1日起,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费率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32号)规定延续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以基准费率(含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缴费费率)为基础下调50%

4、养老保险:个人缴8%,单位缴16%

二、缴费基数:

1、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710元的,以19710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42元的,以3942元作为缴费基数。

7. 西安市社保缴费比例调整

缴费基数:

  (一)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21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1、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710元的,以19710元作为缴费基

  2、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42元的,以3942元作为缴费基数。

  (二)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21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1、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6749元的,以16749元作为缴费基数

  2、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

  (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陕西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00988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7447.20元)

8. 西安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2016

一、缴费比例:

1、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2、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

3、西安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自2020年7月1日起,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费率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32号)规定延续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以基准费率(含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缴费费率)为基础下调50%

4、养老保险:个人缴8%,单位缴16%

二、缴费基数:

1、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710元的,以19710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42元的,以3942元作为缴费基数。

2、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6749元的,以16749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

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以2020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

灵活就业人员: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942元或6570元确定。

3、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为陕西省统筹管理

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00988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9. 西安市社保缴费比例表

2018-2019年西安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7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857元、下限:3371元)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7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9446元、下限:3889元)。

10. 西安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最高

西安城镇职工社保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最新)

  一、缴费比例:

  1、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2、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

  3、西安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自2020年7月1日起,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费率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32号)规定延续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以基准费率(含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缴费费率)为基础下调50%

  4、养老保险:个人缴8%,单位缴16%

  二、缴费基数:

  1、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710元的,以19710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42元的,以3942元作为缴费基数。

  2、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6749元的,以16749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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