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社保卡的生育险使用条件,武汉医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 武汉医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2022年武汉市生育津贴的报销标准如下:
(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7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限额185元。
(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4、人工引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700元、一级医院14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6、门诊人工流产: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50元;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限额标准:
1、放置宫内节育器80元,取出75元;2、皮下埋植术100元,取出55元;
2、输卵管结扎术1500元;输精管结扎术500元。
2. 武汉市社保生育险报销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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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持续缴费;2、用人单位为职工持续缴费一年以上;3、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期间持续缴费;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标准及相关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在非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书面申请(职工所在单位盖公章);(二)医疗费用申报表;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三)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门诊产检费用:首次产检检查费用报销185元,门诊检查费用最高可报销511元,超出限额部分由个人自行支付,不予报销。2、顺产费用:在一级医院生产报销2000元,在二级医院生产报销2200元,在三级医院生产报销2500元。3、助娩产:在一级医院生产报销2100元,在二级医院生产报销2400元,在三级医院生产报销2800元。4、剖腹产:在一级医院生产报销2600元,在二级医院生产报销3100元,在三级医院生产报销2900元。5、人工引产:在一级医院生产报销1400元,在二级医院生产报销1700元,在三级医院生产报销2000元。
报销比例
(一)首次产检费用共185元,在妇幼保健院(所)进行。产后访视共30元,由市、区妇幼保健院(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职工首次产检和产后访视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限额标准与武汉市、区妇幼保健院(所)统一结算。
(二)门诊产前检查515元,在定点生育医疗机构进行。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在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三)生育分娩、流(引)产医疗费用按医疗机构级别和生育类别等进行结算。职工符合规定的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1、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进行结算;2、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100%至150%(含)的部分,个人自付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3、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30%,剩余部分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四)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医疗费用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规定的定额执行。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支付;医疗费用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
(五)非长驻外地工作的参保女职工、符合规定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因个人原因需在外地实施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在外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执行。生育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费用支付;生育医疗费用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30日内凭《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具体建议你到相关社保管理部门了解咨询。
到账时间
生育现金报销材料申报成功后,各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受理、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业务帐表和申报资料提交至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于15个工作日拨付到帐。一般可于提交材料约两个月后,由本人持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至协作银行网点修改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密码后查询取现。
异地报销说明
已办理武汉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非常驻异地人员因个人原因需在外地实施生育的,现金垫付的生育医疗费用(产检、生产费用)可于医疗终结后30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现金报销,经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异地生育报销材料:1、《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2、发票;3、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6、《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7、长驻外地证明;8、《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
【异地生育报销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武汉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3. 武汉职工医保生育险报销要求
在满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情况下,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4. 武汉居民医保生育报销多少
1、报销人社保卡+报销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报销人住院发票+社保卡+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面上,纸面内容布局无要求)
2、报销人住院发票原件;复印件(要求:报销人住院发票+社保卡+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面上,纸面内容布局无要求)
3、报销人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要求有医院盖章)
4、报销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5、报销人疾病诊断证明原件(与第7条一同办理)
6、报销人妇儿保健手册原件;
7、报销人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到医院病案室复印,要求加盖医院公章)
8、报销人户口本原件、报销人结婚证原件、报销人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宝宝出生医学证明原件;需要复印件,纸面内容布局无要求
9、报销人深圳开户的四大国有银行(中、农、工、建)存折原件;复印件要求:报销人存折+报销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复印在1张A4纸面上,内容和布局无要求,要求复印2份,1份给办理窗口审核员,1份给办公室财务会计。
5. 武汉生育报销标准
一、本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指定医院办理医院登记,生育期间所发生的可报销费用,医院可直接报销。
二、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报销即可。
6. 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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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员工所在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很多企业都是以98天计算的;剖腹产多加30天;若是多胞胎,每多一个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40天。
生育保险可以异地报销医疗费用,但是需险向有关部门申请。只要符合我国报销条件的职工,都可享有生育保险报销。
关于生育津贴(女性)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讲到生育津贴就先说下产假。
1、关于产假
①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②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2、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
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
3、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产假
2018年8月1日前生育分娩或流引产的人员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分娩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
要注意的是:
这笔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差额由职工所在单位补足;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结余归入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从目前来看不是所有单位会补这个差额。
另外,如果领取的是生育津贴,产假期间企业是不发放工资的,二者选其一。
在休假期满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员提交材料,领取生育津贴,其中有一项很重要的材料就是生育期间的住院记录,所以留意别弄丢了。
7. 武汉医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要求
在武汉,生育保险是只能经由工作单位或挂靠单位办理,连续参保6个月后,可以享受。
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到当地社保问问才好。因为挂靠单位办理社保,是五险合一,全部一起办理,不能只办理生育保险,而且,挂靠单位,意味着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都得自己出的。月度至少得交500多元,要是半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你至少得交3000多元。生育保险在分娩住院报销上,自费费用除开最多报3000元左右(固定费用),然后是生育津贴三四千元钱。
你需要先办理“生育服务证”就是准生证,再带上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表登记并指定分娩医院等,经审批合格的,到时候凭登记表、医保卡办理住院手续,直接减免生育基金统筹部分,至于生育津贴,出院后,凭出生证明、出院小结、填表登记(单位社保经办人办理),等社保把生育津贴打到单位账户上,就可以到单位领取了。
职工符合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其中,在规定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实际费用支付;超过限额的部份由个人自负,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向个人收取。文件规定:生育医疗费有:
(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5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6、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
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含)的部分,个人自负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负30%,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三)产后访视费单次限额,标准为15元/人次,累计限额30元。
8. 武汉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武汉市医保局获悉,为支持三孩政策落地实施,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纳入武汉市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同时,按规定参加武汉市城乡居民的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分娩医疗费用同步纳入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据介绍,生育三孩同生育一孩、二孩的待遇标准是一样的。那么,生育三孩可以享受哪些医保报销待遇?
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 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从去年起,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武汉市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按照武汉市相关规定,职工的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缴纳,职工个人不掏钱。用人单位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后,次月起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
如果夫妻两人都按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男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的,男职工除了可以享受护理假津贴以外,其未就业配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只能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享受其他保险或参加了外地医保的,生育时只能享受一种保障待遇。
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生育分娩医疗费用可报销
根据规定,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全额缴纳,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那么,未参加武汉市生育保险,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三孩,能否享受医保报销呢?
武汉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后,在医保年度内生育三孩的,其生育分娩医疗费用同步纳入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分娩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按700元/次的标准报销。
另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该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产检、生育分娩医疗费用的报销,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新生儿按规定参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由监护人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目前,武汉市正在积极落实新生儿参保政策,加强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宣传,推动“出生一件事”线上服务,逐步推动实现新生儿的参保即时办理、就医即时结算。
提醒:生育前请提前办理生育就医登记
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参保人在诊断妊娠后,应及时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以免影响生育相关待遇享受。生育就医登记申请审核通过后,参保人(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持男职工医保卡)持本人医保卡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直接刷卡结算。
武汉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和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参保人手机支付宝或微信“武汉人社”小程序办理生育就医登记。用人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可进行网上申请。此外,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携带资料(《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到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到职工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待遇申领手续。
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诊断妊娠后,携带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即可办理生育就医登记。
9. 武汉医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不报销,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没有交生育保险,不能享受生孩子报销服务,在职人员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可以享受生育服务,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保费只包括养老和医疗,医疗保险费里不包括生育保险,所以灵活就业医保生孩子不能报销。
10. 武汉医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根据有关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分娩后1年内,凭相关资料和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如果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不满1年呢?
职工需在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注意: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很重要!必须要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交费的时间。
2.“规定”很重要!怀孕和分娩要符合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规定!如果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3.“目录”很重要!因怀孕、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简称“三个目录”)。(深圳社保局官网也有介绍)
4.定额很重要!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和分娩产生的费用。根据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见文末),产前检查按照我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的部分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