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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个人缴纳社保期间死亡,社保参保人员死亡办理

2024-09-14 10:14:51

1. 社保参保人员死亡办理

首先我们我们都知道,社保的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员必须达到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以上,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纳了社保的参保人未达到退休年龄死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缴纳了社保的参保人在去世后,其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同时根据死亡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缴费一年发一个月,最多不超过20个月的一次几天抚恤金,再加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个月的丧葬费。退休后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剩余部分由继承人继承,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基本养老金为标准乘以20。抚恤金标准同上,各省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其次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参保人没到养老金领取年龄,也就是60岁之前去世,参保人死亡的,将一次性待遇退给其法定继承人。而且,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保人死亡后,其医保待遇相应停止,但如果其医保卡内个人医疗账户仍有结余的,可由单位或家属持有关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对其个人医疗账户进行清算,注销其个人医疗账户,个人医疗账户余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由继承人继承。参保人家属或单位经办人凭市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市社会医疗保险支取个人医疗账户通知单》,到协议银行办理医保卡的注销手续。

2. 人死亡办理社保的手续

那是必须的,而且还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做为死者的家属或者是其他亲人,在去给死者领丧葬费时就得通过社保中心去报备,只有你把火化证,社保卡,户囗本,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给社保中心后,社保中心才能在死者死后三个月把丧葬费给打到工资卡上

3. 人死亡社保办理流程

家里的亲人拿着去世亲人医院或者公安机关出居的死亡证明去预约办理社保停止发放的手续,再去预约领取丧葬费,和最后一笔抚恤金。

如果去世亲人还没有退休那就要约社保,失业,医疗保险等停交手续,在预约办理退自己交的保险金最后一笔抚恤金和伤葬费。

4. 人死亡后办理社保相关问题需要哪些资料?

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死亡证明,带着户口本,与死者亲属关系的有效证件,到社保服务中心申请,会把死者个人账户全部资金余额退还,另外发放10个月当地当年社平工资的丧亡补助。

5. 社保参保人员死亡办理流程

一、丧葬补助金领取流程:如实填写丧葬补助费申请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提供由所在街道开具的去世人员无工作单位的证明信,(未成年子女去世不需此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死亡证明等材料。职工去世父母如是多子女的,由公认的主要扶养人单位发放丧葬补助费,并提供由街道及多子女签字的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处办理有关手续。

二、去社保办理丧葬补贴的申请材料:

1、《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

2、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死者本人或其继承人、供养亲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如死者继承人是其法定继承人,死者供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均不在场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死者供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中某一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如死者继承人不是其法定继承人,死者供养亲属或继承人中有一方无人在场的,申请人需提供缺席一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

4、缺席一方是死者供养亲属的,申请人只需提供死者供养亲属某1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的继承人且继承人有多名、继承人间又无直系亲属关系的,申请人需提供每名继承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

5、有供养亲属的,如供养亲属与死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应提供供养亲属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及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原件一份;如供养亲属与死者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另须提供说明供养关系的公证书原件一份;

6、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还应提供其居住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原件一份。

6. 社保参保人员死亡办理手续

不管是因工死亡还是非因工死亡,只要是当事人去世,就可以凭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等资料到社保机构办理退保销户手续。

这个一般是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涉及到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申报表(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等到社保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到当事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丧葬费、抚恤金等。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凭参保人死亡证明,家属带身份证明到社保局窗口办理领取个人账户本息手续。

退保所需资料:

死亡证明书;

养老保险手册;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退保办理程序:

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手续齐全,即时办理。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7. 社保个人参保人员死亡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是城乡居民社保,离世后遗嘱最多能享受一项丧葬补助金,对于当地没有建立丧葬补助制度的城市,等于是任何待遇都享受不到;如果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是城镇职工社保,离世后,遗属最多能领取这5笔钱:

第一,丧葬补助金

目前已经有不少省市的人社局和财政局转发了人社部、财政部制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规定从2021年9月1日起统一丧葬补助待遇,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以山西省为例,2020年,山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93元,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899元,那么丧葬补助金总计可以领取5798元。

第二,抚恤金

人社部统一抚恤金发放标准后,抚恤待遇以离世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结合累计缴费年限、领取养老金的时间确定领取标准。如果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不满5年,发放月数为3个月;满5年不满10年,发放6个月;满10年不超过15年,发放9个月;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一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但是,退休人员每领取一年基础养老金,抚恤金累计发放月数减少一个月,最低不低于9个月。换言之,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至少可以领取9个月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抚恤金。

第三,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进入国家统筹账户,用来计发基础养老金;8%进入职工个人账户,用来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方式个人账户本息余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跟腿细年龄挂钩,目前灵活就业社保的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对应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女性55周岁,计发月数为170个月。只要灵活就业参保人离世前,累计领取养老金的月份没有超过计发月数,意味着个人账户仍有余额,遗属可以去社保机构办理继承手续。

第四,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一部分进入国家统筹账户,一部分进入个人医保卡账户,医保卡是专卡专用的,只能用于买药、看病等支出,卡内余额不可以提现消费,但如果灵活就业参保人离世,医保卡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继承人可以依法办理继承手续,余额可直接打入继承人账户,也可以去银行办理提现手续,卡内余额清零后,离世人员的账户就会被注销。

第五,生活特困补助

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如果家里有没有收入来源或丧失劳动能力配偶、父母,未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但仍在上学的子女,遗属可以去社保机构申领生活特困补助,不过待遇发放标准较低。无法保障最低生活水平,确实生活有困难的家庭,可以申领最低生活保障。

8. 社保人员死亡办理流程

职工死亡社保退保办理所需材料

1、单位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退保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流动窗口参保人员提供《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死亡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社区公章)

2、火化证复印件一份

3、流动窗口参保人员须提供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继承人工商银行存折原件、复印件一份

4、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9. 社保参保人死亡后手续

社保参保人如果去世会有两种情况:

1.参保人未退休前去世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去世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2.参保人退休后身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可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

10. 居民死亡后社保办理

  老人去世后,亲属或者户主应该及时带上老人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户口簿原件等资料及时到户籍部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到相关社保部门,银行部门等办理死亡注销等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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