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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临夏工伤保险认定指南:缴费比例、基数、多少钱

2024-07-05 09:22:32

导读: 2019临夏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2019临夏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多少2019临夏工伤保险要缴纳多少钱下面就跟随一起来了解详情。

2019临夏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单位:0.6%,个人:无需缴纳

2019临夏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指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它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单位缴费工资总额应等于本单位全部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在实践中,缴费工资经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后全年不变。

2019临夏工伤保险赔付多少钱

一、医疗费

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

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康复费

三、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

2、交通费费用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护理费

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4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2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4个月

伤残津贴

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临夏市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伤残职工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或等于10年的

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个月

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4个月

不足10年的,每差1年扣减10%,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临夏市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1个月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临夏市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伤残职工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或等于10年的

七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8个月

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2个月

九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

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不足10年的,每差1年扣减10%,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临夏市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七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九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注: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临夏市社保中心。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930-12333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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