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社保政策生育保险

徐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2023-01-15 14:38:29

  一、报销标准

  生育的医疗费用:

  1、顺产生育医疗费补贴为:一级医疗机构补贴1400元,二级医疗机构补贴1800元,三级医疗机构补贴2200元;

  2、助娩产生育医疗费补贴为:一级医疗机构补贴1600元,二级医疗机构补贴2000元,三级医疗机构补贴2600元;

  3、剖宫产生育医疗费补贴为:一级医疗机构补贴3000元,二级医疗机构补贴3400元,三级医疗机构补贴4200元;

  4、妊娠7个月(含)以上引产,生育医疗费补贴为:一级医疗机构补贴1400元,二级医疗机构补贴2400元,三级医疗机构补贴2800元;

  5、妊娠3个月(含)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一级医疗机构补贴1100元,二级医疗机构补贴2000元,三级医疗机构补贴2600元;

  6、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一级医疗机构补贴400元,二级医疗机构补贴500元,三级医疗机构补贴800元;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宫内节育器,一次性补贴20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一次性补贴200元;

  2、复通手术:按实支付。

  以下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结付:

  1、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法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2、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按照法规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1] [2]  下一页


电脑版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谢谢您的合作。
版权所有:五学知识网 Copyright © 2015-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