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发放标准
2024-07-15 09:19:35
惠州事业补贴申请人不限于被动辞职者,也可自行申请辞职。根据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不同,补贴的标准也不同。
应用条件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参保人失业前最后一次参加失业保险的地方是我市,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
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含从外地调入的年限,下同)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月。
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为150元/月。
失业救济金按月发放,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申领失业救济金,从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
申领我市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在计算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的累计年限时,以其申领失业救济金时已在我市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年限为准。失业救济金发放期间,失业保险关系不转出(转入)。